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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大教育基金会获批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2024年1月11日,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发布皖财税法〔2024〕18号文件,公布了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名单。其中,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育基金会获批2023年度-2025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民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县(区)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全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号)等规定,现将安徽省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经确认后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条件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民政厅

2024年1月11日


中国科大教育基金会相关政策

个人对我校教育基金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凭基金会当年开具的《安徽省公益事业捐赠财政票据》,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业对我校教育基金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凭基金会当年开具的《安徽省公益事业捐赠财政票据》,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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