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9日,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发布皖财税法〔2021〕1061号文件,公布了2021年度省级非营利组织资格认定名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育基金会名列其中,自认定年度起,五年内享受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关于公布 2021 年度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县(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 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告》(财税法〔2018〕540 号)、《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调整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申报时间的公告》(2020年第1号)等规定,现将2021年度经确认符合免税资格条件的省级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以上非营利组织自认定年度起, 五年内享受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1年11月29日
中国科大教育基金会相关政策
个人对我校教育基金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凭基金会当年开具的《安徽省公益事业捐赠财政票据》,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业对我校教育基金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凭基金会当年开具的《安徽省公益事业捐赠财政票据》,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